郑州群租房调查
近期,河南省政府法制办就《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办法》中第十五条明文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设计用途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如果违反,有可能被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据悉,2011年到2013年,住建部和工商总局就曾两次发文,要求对违规“群租”加大查处力度。如今河南省终将其列入“规章”。郑州群租现象是否普遍?该办法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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