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通住宅标准上调 房价何处去?

来源:新闻中心
创建时间:2010年02月24日
状态:已结束

    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网站获悉,市地方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日前联合调整了天津普通住宅价格标准。依据新标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住宅成交单价符合价格标准,同时满足以上三项标准的住房才可定义为普通住房。而依据现行政策,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在进行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将按照不同标准征收营业税。业内人士分析,此举将对部分“临界价位”二手房价产生重要影响。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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