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何看待卫生部规定遇紧急情况医院可代病人签知情书?

来源:新闻中心
创建时间:2010年02月05日
状态:已结束

    卫生部昨天出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3月1日起实施。“规范”要求,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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